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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學組 - 教務處公告 | 2021-09-13 | 點閱數: 157
說明:  
一、 本局110年9月3日桃教小字第11000783311號函諒達。
二、 本案前函所敘寄送申辦資料電子信箱誤繕,申辦資訊更正如下:請有意願辦理之學校,先以電話聯絡羅浮高中國中部宋鴻偉主任(03-3825585分機220),並請於110年9月15日(星期三)前將核章之實施計畫與經費概算表紙本寄送或傳真至羅浮高中(地址: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18號,傳真電話:3825586),電子檔( word 檔案) 寄至電子信箱:shw@lfsh.tyc.edu.tw,並請電話聯繫羅浮高中宋主任確認。
三、 其餘獎勵辦法及申辦計畫格式請依本局前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