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桃園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8年度工作計畫辦理。
二、心理衛生諮詢服務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服務對象:桃園市各公私立高國中小學生及其家長和相關師長等。
(二)服務內容:
1、針對精神病理及重度適應不良的學生個案,提供輔導策略擬定及輔導措施介入諮詢。
2、青少年與兒童精神醫學知識諮詢服務。
(三)諮詢服務人員:
1、桃園療養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療團隊。
2、楊孟達身心精神科診所徐新雅醫師。
(四)服務實施方法詳如附件。
三、本案陪同個案諮商之教師、專輔人員,本局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原則下,核予公(差)假登記。
四、本案倘有未盡事宜,請逕洽本市學生輔導中心鄭忠豪督導,聯絡電話:(03)4609199分機27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