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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學組 - 教務處公告 | 2020-03-20 | 點閱數: 339

說明:
一、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9年3月11日教研課字第1091100297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順利推動該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(含基地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、培力增能資源研發、課程轉化、教學及評量發展、課程執行、宣傳回饋等),該院需商借國民中學教師1名,除完成前述工作外,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,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、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,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。
三、本案請參閱該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,於109年4月10日前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「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」(如附件)後函送國家教育研究院,後續將由該院依上述原則,組成小組進行審查遴選。
四、檢附「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至本院服務需求說明」1份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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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來文1附件1.ODT